“代罵”被拘留,法治社會豈容“鍵盤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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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代罵”被拘留,法治社會豈容“鍵盤強人”
近日,湖南長沙雨花區警方依法處理了一名為他人提供“代罵”服務、網暴他人的違法人員。當事人通過在網絡平臺發布“代罵”廣告,以100元一天的價格幫助客戶在指定社交平臺上對不特定人進行網絡言語辱罵,非法獲利近1萬元,其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8月15日《工人日報》)
近幾年來,代駕、代購、代取等多種形態的“代服務”興盛起來,給人們提供便利的同時讓我們的生活更加高效。在“代服務”發展得欣欣向榮的時候,別有用心之人生出歪心思,打著“罵不贏不要錢”的旗號,進行幫人代罵的“代服務”,以此牟取利益。此案件中被長沙雨花區警方行拘的李某東,自2022年10月到現在,就是通過幫助“客戶”對不特定人進行網絡言語辱罵,從中非法獲利。
不管是個人親自“開撕”還是找人“代罵”,都是實施網絡暴力的行為。人與人之間產生了爭議或分歧,應秉持“有話好好說”的理性態度處理,把問題解決好。而辱罵他人的行為本就是素質低劣的體現,違背倫理道德。即便是事出有因,亦不宜采取激進的方式激化矛盾。而網絡世界因虛擬性、匿名性的特點更容易激化矛盾而非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問題。以侮辱性詞句攻擊羞辱的語言暴力,傷害人際關系,在本質上已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行為,加劇網絡戾氣,影響社會風氣。因而,警察對以“代罵”盈利的涉案人員依法行政拘留,合情合理,可謂大快人心。這也告訴我們在法治社會,任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都將付出相應的代價。
今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新規要求切實矯正“法不責眾”的錯誤傾向,并提出了侮辱、誹謗刑事案件公訴程序和條件,這給了公眾對抗網暴的信心和底氣。網暴治理是一項持久戰,更需要全民共治、人人參與,合力揪出隱匿于虛擬世界的作惡者,讓網絡空間更清朗,讓我們的網絡生活更舒心。
法治時代不容“鍵盤強人”。“代罵”者被處罰再次警示我們,網絡并非法外之地,個人所有行為都必須在道德與法律的框架下進行。而電商平臺要主動承擔責任,自覺防范“代罵”等突破道德與法律紅線的奇葩商品上線;購買“代罵”服務者也應明確,并非所有事都能花錢找人辦,購買“代罵”服務則可能構成教唆他人犯罪。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明確監管態度,除了直接處罰提供“代罵”服務的人員,對于失職的網絡平臺也應當追究連帶責任,倒逼其規范商品上線出售流程。(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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